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8日,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开展了《海宁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的合理化建议征集。 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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