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规定及备案申请,现将6月诊所备案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海宁弘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沈士中西医结合诊所 1、医疗机构名称:海宁弘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沈士中西医结合诊所 2、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天鸿生活广场157室 3、法定代表人:沈利英 4、主要负责人:唐铭清 5、诊所科目:中西医结合科 6、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7、备案编号:MADDEBCK933048117D2232 8、所有制形式:私人 9、经营性质:营利性 10、备案时间:2024年6月3日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