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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2/2024-85411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09 09:55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发展科
所属栏目:专项经费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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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补助情况公示(此件为准)

为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64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确认,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服务和保护专项资助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将相关补助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对象如有问题,在公示期限内可向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 7月9日起至7月15日止。

反映问题受理电话:87296051、87001969。

附件.docx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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