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18/2024-8597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4-07-16
-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7-16
-
体裁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4号)、《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关于推进2024年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通知》(浙植〔2024〕10号)等文件精神及上级任务要求,制定《海宁市2024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主动统筹谋划,切实保障工作落实。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 海宁市2024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工作是实现农药减量,系统构建作物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体系,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的自然控害能力、作物固有的免疫能力,有效扼制病虫发生危害,提高农药使用率,实现作物丰产丰收的关键措施。根据《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关于推进2024年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通知》(浙植〔2024〕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2024年,我市预计单季晚稻种植面积13万亩以上,病虫害发生面积80万亩次,病虫害的发生将严重影响粮食产量与质量。我市积极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工作,现有嘉兴市级以上星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9家,其中省级以上8家,固定从业人员105人,日作业能力2.46万亩次。2023年累计农作物统防统治作业面积20.5万亩次,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24.31万亩,覆盖率60%,有利的保障了我市粮油生产安全。 二、建设目标和重点内容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通过鼓励支持我市种植业主体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建设,以点带面,示范推进我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技术发展,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多措并举、融合推进的原则,大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优化农作制度和产业布局,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良品种,培育健康土壤,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病虫监测防控,实现病虫害防治源头预防和过程控制相结合、农业措施与理化措施相结合、生态调控与化学防治相结合,守牢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底线。2024年,全市目标完成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17.6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57%以上,建设省级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农药定额制)示范推广基地2个,海宁市级农作物绿色防控(农药定额制)技术示范推广基地11个,作物健康小镇1个,水稻重大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二)建设主体 全市水稻(经作)规模种植大户 (三)建设内容 1.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示范 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行绿色防控技术措施,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综合治理水平,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的自然控害能力,减少化学农药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一是推行天敌自然控害,大力推广田间种植蜜源植物、库源植物,以及引诱植物、驱避植物,为害虫天敌提供食料和栖境。抓好天敌人工培育释放,探索以虫治虫、以螨治螨、以菌治菌等生物防治新途径,减轻病虫对大田作物危害。二是广泛开展理化诱控,积极利用昆虫信息素、杀虫灯、食饵诱杀等诱控措施。三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加大力度推广使用苏云金杆菌、枯草芽孢杆菌等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施用,提高生物农药应用率。 2.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建设 进一步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全面推进绿色防控技术扩面增效,建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在示范推广基地内推行绿色防控技术,通过示范引领,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理念深入人心。今年我市围绕本地农业特色主导产业,计划建设省级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2个、海宁市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11个。有条件的种植主体按照省级绿色防控(农药定额制)示范推广基地建设程序申报创建省级绿色防控(农药定额制)示范推广基地(附件1、2)或按照《海宁市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认定办法》申报创建海宁市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附件3、4)将申请表(附件5)提交当地农业部门,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选,将符合创建条件的申报主体推荐至海宁市农业农村局,经市植土站审核认定,确定创建名单(附件6,7),并指导后续创建工作。 三、资金使用计划 充分发挥项目对农作物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工作的引导作用,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绿色防控物资、高效低毒及生物农药采购。对参与海宁市级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建设的主体购买相关物资每个补助2.727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的主体,每个奖励10万元,项目合计补助资金50万元,来源于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通过整合项目、聚合资源、集中力量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推进,扩大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技术推广应用的覆盖面。 四、预期效益分析 预计2024年,全市完成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17.6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57%以上,建设省级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农药定额制)示范推广基地2个,海宁市级农作物绿色防控(农药定额制)技术示范推广基地11个,零化学农药示范基地1个,作物健康小镇1个,水稻重大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同配合,确保我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项目顺利开展。成立海宁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市土肥植保能源技术服务站技术人员任组长及技术专家,同时建立工作实施小组,实施小组成员单位为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技术人员(附件8),统筹指导项目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联动。各地要紧密配合协作,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常态化技术合作与指导、联系服务与跟踪调度机制。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产业专家团队作业,发挥技术优势,联合攻关生产实践中急需的实用技术。通过培训班、现场会、中期评估、后期验收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流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地要以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统防统治整建制镇、作物健康小镇创建为契机,总结提炼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工作在政策机制、技术集成、模式创新、领域拓展、行业规范、示范引领等方面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公众认知应用水平,形成关注、重视农作物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技术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农民应用推广的积极性。 附件:1.浙江省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指标体系(水稻) 2.浙江省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指标体系(经作) 3.海宁市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水稻) 4.海宁市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经作) 5.海宁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申报表 6.申报2024年市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汇总表 7.申报2024年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汇总表 8.项目组人员及分工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