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泛源鑫才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热传导系统产品项目 | 海宁经济开发区由拳北、双联路东侧 | 浙江泛源鑫才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海宁经济开发区由拳北、双联路东侧新征用地30013平方米,建设生产及配套用房,购置锻压机、CNC、清洗线、退火炉、喷砂机、电镀线等配套设备,形成年产450万件半导体热传导系统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拟配套建设4条全自动挂镀生产线和1条电镀试验线。所有电镀线均为配套企业自身产品所需,不进行对外电镀加工;试验线用于对不同电镀产品的研发测试。 | 企业于2024年2月21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了信息公示,同步在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公示栏张贴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喷砂粉尘采用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电镀生产线设置密闭隔间,内部根据生产线加工方式选择槽边侧吸、顶吸或两者相结合等形式对废气收集;针对不同种类废气分别设置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酸碱废液池、加酸池等进行密闭,并对污泥脱水间进行密闭负压集气,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各工艺废水根据污染物特征分质、分类收集,采用专用管道输送至污水站不同处理单位分别处理,其中含一类重金属废水在相应预处理装置排放口处理达标;废水处理后部分进行分质回用。外排废水纳入丁桥污水处理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3、噪声: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207室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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