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法院 海宁市公安局 海宁市司法局 2024年度第二批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公安局海宁市司法局2024年度第二批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海司〔2024〕18号)有关规定,海宁市司法局会同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公安局,对海宁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库人员,经过资格审查,通过公证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46名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现予公示(按户籍地、随机号排序)。 许村镇(6名) 贾冬梅(女)、郭瑜(女)、凌星、金伟清、吴新学、许忠英(女) 长安镇(5名) 周玲华(女)、张贾佴(女)、邓家斌、潘娇美(女)、王顺根 周王庙镇(3名) 张强芬(女)、谭勇、钱琳红(女) 盐官镇(3名) 沈斌、杨云飞、徐荧 丁桥镇(3名) 周燕(女)、周文俊、黄兴 斜桥镇(4名) 李婷(女)、叶燕婷(女)、高国爱、朱新杰 袁花镇(2名) 杨艳珺(女)、高飞 黄湾镇(2名) 戴雯(女)、凌佳燕(女) 硖石街道(5名) 吴张芬(女)、吴静洁(女)、周伟国、沈莉(女)、徐江美(女) 海洲街道(8名) 马李倩(女)、沈晓鹰(女)、陈文江、杨钟怡(女)、江燕妮(女)、蔡瑜(女)、徐震浩、庄建平 海昌街道(3名) 沈雅敏(女)、胡锋、薛银宇(女) 马桥街道(2名) 赵小燕(女)、蒋爱国 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4年8月23日至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资格条件的,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司法局或市人民法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需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水月亭西路467号市司法局306室),联系人李枫宇 0573-87287802;市人民法院政治部(钱江西路86号市法院北楼),联系人孙宵 0573-87017163。寄送请寄挂号信,邮政编码314400。
海宁市人民法院 海宁市公安局
海宁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