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海宁已经开展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个人消费者报废2024年7月25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置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补1.5万元。 很多小伙伴遗憾名下没有相关符合标准的车辆无法享受国家以旧换新补贴,现在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来了,正好满足无法参加国家以旧换新补贴的购车者。 一、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嘉兴市内销售企业购置7座以下(含7座)新乘用车,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新车价格在5万至15万(不含)之间的燃油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8000元; 价格在15万至25万(不含)之间的燃油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10000元; 价格在25万及以上的燃油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12000元。 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和同一辆乘用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2.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3.置换更新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二、补贴流程 1.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或报废本人名下旧车,转让旧车的应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报废机动车的,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3.消费者购买新车并办理注册登记,获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 4.2025年1月10日前,微信搜索浙江汽车置换更新,登录“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申请资料; 5.审核通过后,耐心等待资金拨付。 海宁市传媒中心记者 | 周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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