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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不合格、指示秤有欺骗性质……海宁一批典型案例公布

发布时间:2024-08-28 15:10 信息来源:海宁市传媒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以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计量领域,开展电子计价秤、定量包装商品等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办各类计量违法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海宁市硖石某打金店违反计量管理规定案

当事人使用一台数字指示秤进行金银制品回收,经检定,该秤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海宁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违反计量管理规定案

当事人生产的定量包装花生经计量检测,净含量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海宁市海洲街道某眼镜店违反计量管理规定案

当事人使用的配镜检测设备未按要求进行强制检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嘉兴某新能源有限公司违反计量管理规定案

当事人经营经计量强制检定不合格充电桩一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海宁市长安镇某珠宝首饰修理服务部违反计量管理规定案

当事人使用一台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子秤回收金银制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六、海宁市许村镇某水产摊违反计量管理规定案

当事人使用一台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子计价秤销售水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七、海宁市许村镇某熟食店违反计量管理规定案

当事人使用一台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子计价秤销售熟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八、海宁市硖石某水产摊违反计量管理规定案

当事人使用一台超过强制检定周期的电子计价秤销售水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海宁市监咨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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