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连续高温天气,海宁道路停车有新变化,一起来看↓↓↓ 为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根据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即日起,以海宁市气象局天气预报为准,日最高气温超过40℃(含)以上的,市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员将暂停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含)以上、40℃以下的,市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员将避开高温错时上班。收费管理员离岗休息期间,暂停所管理路段的车牌信息采集工作(其他“无人值守”封闭停车场及“无人值守”收费路段不受影响)。 
收费管理员暂停车牌信息采集期间在该路段停车的车主朋友请注意 一、日最高气温达37℃(含)以上不足40℃ 1.如果车辆12点前驶入,按实际停车时长收费;2.如果车辆12点后驶入,15点前离开,不产生停车费用;3.如果车辆12点后驶入,15点后离开,按实际停车时长收费。 二、日最高气温达40℃及以上 1.如果车辆前一天收费时间段前已停放在车位中的,按实际停车时长收费; 2.如果车辆当天驶入并且当天驶离的,不产生停车费用; 3.如果车辆在当天停入并持续停放到正常收费时的,按实际停车时长收费。 特别提醒其他“无人值守”封闭停车场及“无人值守”收费路段不受影响,仍按正常收费标准收费。温馨提示提醒广大车主朋友,夏日炎炎,上车前请检查车身及轮胎状况,下车前请随身带走车内充电宝、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车辆中控台切勿放置香水、眼镜等镜面物品,防止暴晒引发车辆自燃。倡议沿线商家、爱心单位有条件可以为避高温的停车收费管理员提供临时休息纳凉的场地。同时,各位市民在停车时注意文明停车、规范停车,自觉遵守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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