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补助的通知》,相关市场举办方进行了资金申报,经资料审核并由浙江凯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现将拟补助项目情况(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9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海宁市商品市场改造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87299815;海宁市财政局企业科87292053。 附件:2023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 海宁市商品市场改造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2023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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