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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4-87241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9 15:21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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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辉恒磁业有限公司辉恒年产9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辉恒年产9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技改项目

 

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羊皮埭27

 

海宁辉恒磁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573万元,租赁海宁联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羊皮埭27号闲置厂房作为产品生产基地,总建筑面积1694.34平方米,使用氧化铁、氧化锰、氧化锌、各类添加剂、PVA等作原辅料,购置配料仓、振动磨机、造球机、砂磨机、回转窑、喷雾造粒干燥设备等设备,采用配料、振动、造球、预烧、砂磨、造粒、混料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9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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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量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 废气:配料粉尘经各自料仓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振动(黑振、红振)粉尘经进出料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DA004)高空排放;预烧粉尘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TA005TA006)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5DA006)高空排放;搅拌、制胶、造粒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过滤棉除湿+布袋除尘器+活性炭TA007TA008TA009)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7DA008DA009)高空排放;燃气废气依托搅拌、制胶、造粒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由15m排气筒(DA007DA008DA009)高空排放;混料包装粉尘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 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风机设置减振基础,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公用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设。 固废:设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一般包装材料、收尘灰、破损布袋、污泥、不合格品、RO膜、废钢球、沉降粉尘外售物资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危废贮存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导流沟和收集井,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材料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920日至2024926日。  

公示时间:2024919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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