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旺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亿只环保可降解纸容器、1.5亿只医药食品用降解塑料包装容器项目 | 海宁市长安镇顾家路21号 | 浙江旺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5000万元,租赁浙江懿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购置高速纸杯成型机、中速纸杯成型机、柔版印刷机、自动包装贴标机、注塑机、模切机及配套辅助设备,从事环保可降解纸容器、医药食品用降解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加工,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3亿只环保可降解纸容器、1.5亿只医药食品用降解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规模。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印刷废气、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成型废气: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 废水:本项目印版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废液以危废形式委托处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基础。合理布局,注意维护设备。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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