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吨非标紧固件技改搬迁项目 | 海宁市尖山新区六平路11号 | 海宁市雪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浙江卡麦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六平路11号的闲置厂房,将原审批设备全部搬迁至新厂址,由于产品规格种类有增加,因此新增多工位高速冷镦机等设备,搬迁后产能不变,仍为年产5000吨非标紧固件。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DA001(冷镦废气、搓丝废气):冷镦废气、搓丝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高压静电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送入尖山污水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噪声: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 固废:边角料及次品、废钢砂及砂轮片、废焊料、焊渣等一般固废委托有关单位综合利用;机油油泥、含机油金属屑、废气处理废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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