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设区市应急广播体系深化建设工作综合评价细则(试行)><县(市、区)应急广播体系深化建设工作综合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嘉广应急办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海宁市气象预警信息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宁市气象预警信息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海宁市气象局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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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设区市应急广播体系深化建设工作综合评价细则(试行)><县(市、区)应急广播体系深化建设工作综合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嘉广应急办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海宁市气象预警信息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宁市气象预警信息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海宁市气象局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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