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斜桥镇紧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成立合法性审查中心,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模式,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双审联动”工作体系,制发《斜桥镇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联审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审查范围和运行机制。今年以来,斜桥镇共审查“4+X”类事项408件,其中通过“双审”审查新增文件8件、存量文件25件,行政合同51份,提出“双审”意见189条,有效避免出现“风险决策”、“问题文件”与“瑕疵合同”。 一、抓好“三个第一环节”,全面提升审查能力 一是接好应审尽审“第一棒”。为确保涉企事项应审尽审,由13个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合法性审查中心的部门联络组成员,主动发起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双审”流程,实现送审环节运行流畅、应审事项无一遗漏。 二是干好法治审查“第一任”。构建形成“专职法审员主导+部门协同+专项法律服务律师补充”的专业审查队伍,有效强化“双审”专业支撑。全面提升法治审查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审查工作高效开展,利用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资源,实现双审工作最优化。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参与审查18次、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审查9次,邀请海宁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会同审查2次。 三是把好审查监督“第一关”。镇合法性审查中心推动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工作聚合,将人大、纪委工作人员纳入中心审查监督组,提升“人大+纪委”监督效能,督促“双审”事项“应备尽备”,形成“能审查、有监督”的工作模式,今年以来,审查监督组共制发13条监督备案意见。 二、明确“三个审查事项”,保障审查规范运行 一是“双审联动”,明确指定审查主体。由斜桥镇合法性审查中心对镇域内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审查过程中遇到公平竞争审查疑难复杂问题时,提请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单位、市公竞办、公平竞争审查专家等共同研究论证后作出决定,实现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力联动。 二是“双审协同”,合理划定审查范围。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进行“双审”;涉及市场主体上述活动的行政合同可以按需提请“双审”。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公平竞争规定的,不得进入合法性审查流程,实现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机衔接。 三是“双审融合”,科学界定审查标准。合法性审查时将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作为审查重点,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的具体标准,联合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共同开展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实现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合并。 三、破解“三个现实问题”,闭环提升审查实效 一是加强实训,弥补“能力不足”短板。安排法治审查员参加挂职轮训,提升审查专业能力;聘请3人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对审查中心全体人员进行实训指导,有效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实战能力,从“审得了”向“审得好”迈进。 二是应用平台,摆脱“数据不清”困境。依托“浙江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应用系统,确保各部门统一通过平台提请审查,通过“双审”事项数字化流转,实现审查工作全过程留痕、审查数据全链条归集。今年以来,共有13个部门主动提请审查358件。 三是建立档案,消除“标准不一”症结。严格落实审查案件归档与查阅制度,提高卷宗制作及归档的规范性,为政府决策提供印证资料。以标准化优秀卷宗模板为“突破口”,带动全镇“双审”工作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