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5/2024-86930 发文机关: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06 15:53
责任部门: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所属栏目:重要报告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2024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海宁市住建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创新提升年、改革突破年、项目攻坚年”活动要求,着力推进“好房子”建设、优化“好小区”环境、提升“好社区”治理、促进“好城区”提级,下大力气“强党建、抓常规、突重点、创亮点、保底线”,全力塑造和美城乡共富载体,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一、强党建,狠抓住建队伍建设

1.强化理论武装。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城市建设的重要讲话和住建工作的相关内容,以思想教育、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双建争先”工程,持续在服务中心、团队建设、清正廉洁上引领争先。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深化打造党建品牌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打造特色党建品牌矩阵。注重发挥行业党建联建机制,构建以党建共建谋合作、促发展、求共赢的工作格局。

3.打造勤廉住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态化开展住建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摸、责任书签订、面对面座谈等形式,持续推进清廉机关、清廉站所建设,深化推进建设工程、国有企业等特定领域的清廉工作,全面营造住建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抓常规,补齐城乡品质短板

1.推进住有宜居,打造人民满意的“好房子”。实施水莲山庄、隆兴嘉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1500户,新开工城中村改造34户,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53套,提前完成“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3万套的目标。继续实施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公交、物业特定行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专项保障,加快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审核进度。稳步推进新建公租房(伊和家苑)项目建设。

2.建设共富单元,打造人民满意的“好社区”。新增创建14个未来社区,完成创智、中新、丰收、桐溪、先锋、桑梓、洛溪等7个未来社区验收,鼓励百合社区品质再提升冲刺省级引领型未来社区,抢先推动马桥街道作为街道全域类未来社区创建试点,力争2年完成试点建设。推进“皮革小镇·时尚潮城”特色产业风貌区、“宜美长安·青创智谷”城市新区风貌区、“百里钱塘·与世潮缘”县域风貌区建设,力争创成不少于1个省级样板区。聚力打造和美城乡共富节点,推进长安、盐官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建设,启动黄湾、许村、袁花、周王庙申报创建。聚焦特色化和辨识度,统筹盐官、长安嘉兴市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

3.实施城市更新,打造人民满意的“好城区”。开展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坚持“留改拆”并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快协调推进盐官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上报和路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改造提质城中村,加大拔钉清障攻坚力度。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改造提升西山公园园路、植被、休闲配套,推动绿化提升改造及设施更新。实施城市暗区提亮工程。全面推动城乡污水一体化运维。继续运用好海绵城市理念推进城市内涝防治。

三、突重点,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1.推进建筑业稳健提质。加快龙头企业培育,重点支持、培育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晋升特级(综合、甲级)等高等级资质,鼓励支持建筑业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壮大发展。助力地瓜经济藤强根壮,全力支持企业在稳固本地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市外业务。强化科技赋能,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助力行业深耕细作,擦亮“海宁建筑”品牌。积极推动BIM技术应用,深化绿色建筑发展。走好新型建筑工业化之路。全年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大于5.5%。

2.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进一步推动《海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实施,加快推动房地产纾困保稳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加强市场形势分析预判,充实政策工具箱。持续做好房地产有效投资各项工作。保持房地产维稳专班高效运作,统筹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从严从紧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3.推进物业行业治理创新。深化“三方协同”共治,充分发挥行业党委作用,做好潮城红色e家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研究制定“维修资金”和“共有收益”的管理细则和指导意见,规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推进“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公证”,探索物业服务第三方监理评估;持续开展“美好家园”创建,积极创建省、市美好家园和红色物业,建立物业示范项目样板。

四、创亮点,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1.坚持不懈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创新。不断创新优化、迭代升级,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改革试点基础上,以涉企服务“一类事”为抓手,通过多部门协同配合、事项并联办理、全过程指导服务等工作方式,叠加精准定制服务、第三方中介服务、事后监管服务等增值服务事项,从“基本服务”转变为“全面服务”,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改革2.0版,探索分阶段工程电子档案归档。

2.一以贯之深化燃气数智化试点改革。在2023年完成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燃气)专项试点验收的基础上,完善智慧化网络管控平台,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发力供需两端,全力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筑牢安全“防火墙”。

3.全力以赴推进美丽城区试点任务。以全域美丽为目标,以“微整治、精提升、可持续”的方式,选取中心城区(硖石街道和海洲街道)为试点单元,“锚定五年,谋准三年,扎实干好每一年”的要求,编制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方案,统筹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人居与产业环境、服务治理效能、特色人文品质,加快推进城区高质量发展。

五、保底线,筑牢城市平安屏障

1.强化质量施工安全。持续做好混凝土质量治理、桩基质量管控、钢筋原材料及焊接质量管理以及节能材料质量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抓好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争创“南湖杯”优质工程不少于10项、“钱江杯”及以上荣誉不少于5项。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大巡查执法和违法惩治力度。全面推进“浙里建”平台运用,加强建筑工地动态监管。不断提升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计划创建市级标化工地35个、省级标化工地15个。丰富本地专家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开展多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2.强化城乡房屋管理。继续做好城镇危旧房安全排查和治理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常态化开展农村住房网格化巡查,大力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措施解危,保障危房动态清零。指导各镇、街道将农房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纳入农房浙建事系统管理,使用农房审批、危房改造、工匠信息、图集更新等模块。加强农村工匠管理,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3.强化城市运行保障。围绕城镇燃气、道路桥梁、路灯亮化改造等领域,推动项目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闭环整改。大力推动“数字住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完成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评估、省厅小餐饮等“瓶改管”目标任务。严厉打击跨区域经营、地下无证充装等违法违规经营模式,落实常态化巡查监测机制。全力做好建设领域防汛防台及低温雨雪冰冻应对工作。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