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号)文件精神,2024年11月共有30家企业申请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涉及40人,补贴金额141264.8元。经企业自主申报、经办机构审核,现将符合条件享受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附:2024年11月海宁市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拟享受名单公示
联系电话:89232757 联系人:宋金矜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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