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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15: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信息,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638条,其中政务网发布信息390条,微信公众号“海宁市监咨讯”发布信息2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5条,其中公开21件,部分公开17件,其中不予以公开15件,因其是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被列入滥诉不答复1件,补证1件,其余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重新完善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流程、审核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市场监管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此外,还通过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法律关、政治关、文字关,严守内容安全底线。密切配合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证规范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8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45

行政强制

4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1

0

0

0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须与2023年度年报结转数一致)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1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4

1

0

0

0

0

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2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体现不够明显,公布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对涉及信息公开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二是积极开展自查。结合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抽查,配套对已发布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三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深度。全面梳理、细化信息公开事项标准,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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