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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15: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相关要求,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年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2条。对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予以公开,并用图文形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2件,均依法及时予以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和行政诉讼4件,未发生纠错、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受(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权威声音,积极引导舆情,树立政府部门良好形象,提升群众满意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检查,及时整改到位。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0

0

0

0

0

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5

0

0

0

0

0

8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2

0

0

0

0

0

9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2

0

2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频率不够高,发布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亮点不多,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亮点有待进一步发掘。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让政府工作更加透明、高效,获取政府信息更加简便、顺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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