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9日。 联系电话:0573-87290356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路288号 邮 编:314400
|
||||||||||||||
|
|||
|
|||
|
|||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9日。 联系电话:0573-87290356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路288号 邮 编:314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