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浙江省关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求规定,现将2023年度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海宁市法律援中心共使用业务经费357.99万元,其中法律援助办案补贴290.84万元,法律咨询补贴9.95万元,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36.41万元,代拟法律文书补贴3.68万元,案件质量评估补贴0.9万元,宣传费用1.1万元,法律援助信息化费用6万元及运作经费9.11万元。 二、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度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受理、审批、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040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47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93件),提供法律帮助1205件,提供法律咨询4351人次。2023年,共收回当年及往年指派的结案归档案件1498件。 三、质量考核结果: 2023年度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组织庭审旁听、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回访受援人、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方式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活动,案件办理总体质量良好。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结的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抽取326件,通过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组织律师专家进行案件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均为良好等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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