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燃气供应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三季度对我市瓶装液化气企业和天然气企业气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液化气质量、二甲醚含量专项质量监督抽查。
2.天然气质量专项质量监督抽查。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海宁市民泰煤气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市人泰液化气有限公司、海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海宁星港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检验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海宁民泰和人泰2024年三季度气质检测报告.pdf
海宁星港2024年三季度气质检测报告.pdf
海宁新奥许村门站2024年三季度气质检测报告.pdf
海宁新奥张店储配站2024年三季度气质检测报告.pdf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
关于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瓶装和管道燃气产品气质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1 16:29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