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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5-7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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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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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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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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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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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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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经监测预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改善,符合解除黄色预警条件。根据《嘉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2025年1月22日13时,解除2025年1月18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嘉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