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长安镇星联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2-14 15:42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海宁市长安镇星联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海宁市长安镇越川路239

海宁市长安镇星联宠物医院

本项目拟投资100万在经营范围内从事动物医疗活动,对动物犬、动物猫等进行疾病预防、诊疗、治疗、绝育手术、腹腔手术等。项目设置诊疗室、手术室、化验室(主要是血常规分析、生化分析)、药房、住院室(最大可容纳8只宠物)、寄养室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接诊诊疗病例约1050例、宠物洗护美容约700例、寄养健康宠物约7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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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综合废水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加强通风,设置排风装置;噪声:确保本项目场界噪声稳定达标,要求宠物医院采取以下措施:全院配备隔声门窗,营业期间保持门窗关闭状态;针对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做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人员管理,院内禁止大声喧哗;平时加强对设备仪器的维修与保养,确保设备仪器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仪器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严格控制院内宠物数量,治疗完成后的宠物由顾客及时带离;加强对宠物的情绪安抚,合理喂食,防止宠物发生犬吠。固废:1、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2、医疗废物、废紫外灯管、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存放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一般废包装材料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内,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4、动物粪便、动物毛发及指甲和生活垃圾在院内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设置符合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17日至2025123日。  

公示时间:2025116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