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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正工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0台5G通信AUU高效散热机箱及140万件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7号
2025年1月13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7号 正工通信科技审查意见.pdf
2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矿产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8号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8号 天祥审查意见.pdf
3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9号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9号 光华15万吨审查意见.pdf
4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N型TOPCON光伏银浆专用电子晶体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10号
2025年1月14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10号 晶科新材料审查意见.pdf
5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涂层加工10000吨磁芯及电子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11号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11号 鸿鑫审查意见.pdf
6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名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塑料片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12号
2025年1月15日
7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中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套特种LED灯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13号
2025年1月17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13号 中普照明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环评批复全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15:43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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