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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海宁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9 19: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准确公开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等各类政府信息9582条,内容涉及重大决策、各部门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多个重点专栏。2024年度发布政府公报4期,发布意见征集信息42次,公布意见征集结果42次,通过视频、图文等多种通俗易懂的方式全方位解读本年度制发的5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公开政策制定单位咨询方式、联系人员,满足企业、群众对政策文件信息的实际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导全市各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17件,依法依规答复完毕617件,市政府本级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产生纠错、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信息平台的常态化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采取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等措施,减少各类政务信息低级错误,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按照“及时清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4年度印发《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海政办发〔2024〕74号),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情况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优化网站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设立并完善“两新政策宣传”“七优享”“企事项信息”等专题板块,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24年度整合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账号资源,清理关停账号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一是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机制,对门户网站各专栏的更新情况开展检查12次,随机抽查4次,提醒部门按时间节点及时公开本单位重点政府信息;二是开展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重心下沉,召开市级政务公开专题会议1次,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次,赴基层开展业务专题培训5次,主动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将《条例》纳入到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当中;四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专栏,2024年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1次。2024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3

67

3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80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0317

行政强制

273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9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0

7

0

0

0

0

6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9

4

0

0

0

0

35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3

0

0

0

0

0

8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1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2

1

0

0

0

0

1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0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0

1

0

0

0

0

1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

0

0

0

0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610

7

0

0

0

0

6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2

5

4

17

5

0

0

0

5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尚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探索并建立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联动机制,在政策解读工作过程中,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多元化解读,及时公开政策相关的配套措施,增强政策亲和力。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根据《条例》规定,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强化业务培训、严格办理流程,避免不必要的行政争议,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海宁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均已落实到位。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全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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