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水利局紧紧围绕全市“创新提升年、改革突破年、项目攻坚年”活动要求,谋深谋实水利工作,预计全市完成水利项目形象投资9.16亿元,完成率131%,有效投资9.47亿元,完成率125%,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一)有序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1.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百里钱塘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完成年度形象投资8.16亿元、有效投资8.34亿元,其中,盐仓段海塘主体结构完成6.81公里、东西闸具备通水条件,完成形象投资5.31亿元,有效投资5.27亿元;尖山段海塘迎水面提标建设累计完成11.14公里、完成4座丁坝主体结构,完成形象投资2.85亿元,有效投资3.07亿元。洛塘河圩区整治项目投入运行,完成投资0.5亿元,筑牢城区防洪平安圈。 2.配合做好上级水利项目。配合省钱塘江流域中心推进省管段34.17公里海塘安澜工程政策处理事项,完成土地测量292.58亩,房屋拆迁签约29户。配合嘉兴市水利局开展麻泾港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协调属地及政策处理及用地报批工作,持续开展国家文保审批跟进。 3.推进灌区部级改革试点。形成海宁市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出台基金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实现灌区“水利+保险”的6个乡镇框架协议全覆盖,建立健全灌区管护体系,配套印发《海宁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基本完成试点任务;数字孪生完成全部流量监测设施建设,智慧灌区运行系统迭代升级完成并上线运行,水旱灾害防御模型投入水利实战应用,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二)着力深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1.深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严控用水总量,核定全市113户自备及农业取水户用水计划3.43亿立方米,实际许可量3.99亿立方米,实施动态监控管理。明确重点用水领域水效提升任务87个,编制完成《海宁市重点用水领域水效提升计划》。督促属地政府落实节水责任,进一步严格用水总量和效率“双控”管理。 2.落实水利监督管理服务。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开展现场检查32次,检查项目188个,发现问题23处,整改完成率100%。推进省级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完成袁花生态清洁小流域长啸区块、神仙湖区块价值核算,形成《海宁市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中期报告》。做好水利监管和双随机检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节约用水、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管理,共开展检查25次。 3.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审批。排查项目925个,发布180条指导涉水审批有关意见,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备案)事项246件,按时办结率、归档率100%。靠前服务,发挥项目推进水利支撑,共参加项目会议120余次,提出防洪标准、涉河建设与保护等涉水管理意见260余条。积极做好度假区、交投、城投等重点项目涉水审批引导和服务工作。 (三)不断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1.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平。建立水旱灾害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密监测水雨情,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发布水情通报、预报、预警,潮水预报等88次,参与暴雨橙色预警响应8次,成功抵御强降雨和台风“贝碧嘉”、“普拉桑”、“康妮”袭击。持续优化完善水文站网布局,优化全市40处水雨情监测站点140个数据日常管理。 2.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95个,已整改闭环。同时开展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管17次,发现质量和安全问题等192个,下发检查意见书17份,均已整改完成,切实实现水利安全生产“零事故”。在嘉兴率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实施,完成6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保安责险。 3.调活上塘河流域水体。做好上塘河流域防汛防旱、调活水体工作,6座翻水站累计提水量15801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0%;6座排涝闸累计排水量1311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56%,满足流域防汛保安、生产生活及生态用水需求。 (四)聚力打造生态宜居幸福河湖 1.实施民生实事工程。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农村水系治理65.7公里,完成率109.5%,新增滨水绿道6公里、城乡亲水节点6个,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6个,其中洛塘河获评浙江省2024年度幸福母亲河优秀案例,丁桥镇海潮村入选浙江省2024年度高品质水美乡村典型案例。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提升改造农业灌溉泵站机埠30座,完成率120%。完成2024年度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任务66座,为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增添水利底色。 2.推进全域幸福河湖。推进全域幸福河湖项目县建设,完成水利投资1.4亿元,实施镇村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治理河长8.5公里,神仙湖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新建环湖步道4.5公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8万平方米,2024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河道治理8公里。印发《海宁市水域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宁市水域指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3.加强河湖管控工作。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检查81次,出动243人次,检查河道约1.9万公里,累计发现并整改“四乱”问题15处。发布实施全省首个河道物业管理规范、海宁市首个水利类地方技术性规范《河道物业管理规范》。 海宁市水利局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