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海宁诚欣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套灯杯零部件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丁桥镇钱江园区创新路5号 | 海宁诚欣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空余厂房,总投资400万元,购置冲床、超声波清洗流水线、烘干线、环保设备等配套设备,以铝带、润滑油、清洗剂为主要原料,采用冲压、清洗、烘干等工艺技术,实施新增年产2亿套灯杯零部件(铝制灯杯)项目,同时将现有工程废气治理设施升级为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2亿套灯杯零部件生产能力,年新增产值300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 2、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整个厂房的中间区域。生产时尽可能保持门窗关闭状态。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加强厂区内交通管理,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 3、固废:金属边角料、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空油桶、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泥、废油泥、含油废劳保用品、含油木屑、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207室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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