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钱浪橡胶制品厂年产500万件密封制品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3-12 11:34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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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万件密封制品建设项目

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9号楼一、二层西边

海宁市钱浪橡胶制品厂

租用浙江力都新材料有限公司9号楼一、二层西侧厂房,购置国产切片机、切条机、硫化机、空压机等设备,形成年产500万件密封制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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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硫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2、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 4、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311日至20253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