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海宁横山80MWp智慧农业综合示范项目 | 海宁市海昌街道横山社区勤民区块东勤线东侧 | 海宁昌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坑塘及园地1320亩安装光伏发电板,形成“上可发电,下可种养殖”的模式,同时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1438平方米,建设配套110kV升压站及运营管理中心。项目安装建设容量80MWp,电站建成后运行期内年平均发电量8356.83万度。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①废气: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加强车辆管理和维护;②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抽取;③噪声:升压站施工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④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开挖土石方时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 营运期:①废水:光伏板面清洗废水直接落入下方园地、坑塘,生活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送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②噪声: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并设置隔声外壳,设备、风机安装减振,对设备定期维护检查;③固废:废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废蓄电池、废电气元件、废变压器油和油污水、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④电磁:主变和电气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安全距离、防雷接地等,定期巡检保证各设备运行良好,对工作人员进行电磁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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