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进行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准予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
异议书材料送达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03号 联系方式:0573-87289361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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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进行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准予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
异议书材料送达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03号 联系方式:0573-87289361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