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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8/2025-9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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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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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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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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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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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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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就《海宁地区浙江省农田氮磷流失监测点托管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采购竞争。
一、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位 | 采购预算 总金额(元) |
海宁地区浙江省农田氮磷流失监测点托管服务项目 | 1 | 项 | 165000 |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技术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农业相关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检测条件和能力,应提供具备直接从事国家级或省级农田氮磷流失监测点(浙耕肥发〔2025〕5号文件中的农田氮磷流失监测点清单)监测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为农业科研院所或高等教育机构;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1、提交时间:2025年3月20日14:30截止。
2、提交地点:海宁市农业农村局511室(农丰路389号)。
四、响应文件需包含资料
1、通过年检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从事国家级或浙江省级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协议书、业绩证明等)。
5、其它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13日
六、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宁市农丰路389号
项目负责人:阮赞誉 联系方式:0573-87221407
业务咨询联系人:尤滨乾 联系电话:0573-87221407
监督电话:0573-87238343(法规科)、0573-80782719(纪检组)
附件:关于海宁地区浙江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点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doc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