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坐落
1
万浩杰(户)
浙(2018)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96228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海宁市周王庙镇云龙村陈角落15号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5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周王庙镇云龙村1本)
发布时间:2025-03-15 09:44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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