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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5-92029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9 15:31
所属栏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访 问 量 :
建设单位: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茂达纺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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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茂达纺织厂年新增1200万米高档装饰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新增1200万米高档装饰布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海宁市许村镇联盟村

4建设单位: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茂达纺织厂

5建设内容概要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茂达纺织厂成立于20181月,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联盟村唐家桥60号主要从事装饰布制造、加工现因市场需求,企业投资1100万元,购置水洗机斜缸、水洗机平缸、定型机、复合等生产设备,形成年1200万米高档装饰布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敏感点

方位

与厂界距离m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科同村

西

32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李家村

西南

1703

联盟村

20

茗山村

东南

1642

泰山村

2450

上市村

东北

1138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只要确保各类废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基本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各类废气经分类收集、有效处理后,各排气筒外排废气中各污染因子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正常营运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的改变

3、对声环境的影响:在企业生产关闭门窗的情况下(考虑窗户结构隔声),生产噪声对企业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标准。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要求做到雨水和污水分流,并且完善污水的收集管网。

2、废气治理措施:复合废气和定型废气经二级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拉毛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茂达纺织厂年新增1200万米高档装饰布技改项目位于海宁市许村镇联盟村购置水洗机斜缸、水洗机平缸、定型机、复合等生产设备,形成年1200万米高档装饰布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海宁市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对策,建设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在此前提下,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茂达纺织厂

  人:徐燕萍

联系电话:13967331096

    2、环保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许村分局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3-87586137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环咨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红普路禧福汇5207

  人:秦工

联系电话:15381141194

 

公告发布单位: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茂达纺织厂

日期:20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