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新增2980万米高档装饰面料、2000万件服装石磨砂洗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海宁金义家纺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海宁市许村镇李家村小洋里。 5、项目建设内容: 鉴于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拟投资2600万元,在新建的一号车间、二号车间,购置定型机、涂层机、起毛机、复合机、烫金机、水洗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新增2490万米高档装饰面料、2000万件服装干石磨砂洗生产能力。该项目已经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30481-17-03-145898”。 6、工程投资:本项目的总投资为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0万,占总投资的7.7%。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砂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砂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盐仓污水处理厂,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选用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4-2008)中的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出路,只要企业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与管理,落实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废水、废气事故排放以及液态危废的泄漏。项目发生泄漏对周边敏感点存在一定影响,不过此类事故的概率较低,企业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一方面减少物料泄漏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一旦发生事故把事故的影响程度控制在最低水平,则项目的事故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气浮+生化+二沉池”,各类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处理达标后外排。企业加强废水的收集和处理的管理,废水管线采取明管、明沟(渠)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并确保所有废水进入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确保项目废水处理系统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偷排漏排。 另外,建设相应容积的应急池,雨水口安装可控阀门,加强雨水口的排放监测,避免有害物随清下水进入内河水体。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转移印花废气、涂层废气、复合废气、烫金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其中定型废气经“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转移印花废气经“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复合废气、烫金废气等均采用水性原料,产生的挥发性气体水溶性较好,采用水喷淋进行废气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危险废物的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海宁金义家纺有限公司年新增2980万米高档装饰面料、2000万件服装石磨砂洗技改项目位于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宁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总体规划,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风险可以接受,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稳定达标。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金义家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宁市许村镇李家村小洋里 联系人:金齐贤 联系电话:13857372788 环评单位:浙江环咨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干区禧福汇5-207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13706712057 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或向环评单位索要。 公示发布单位:海宁金义家纺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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