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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5-91827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9 15:32
所属栏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访 问 量 :
建设单位: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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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PVC地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PVC地板

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建。

4、建设地点:黄湾镇光电路8-9

5、项目建设规模: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5月,主要经营范围有PVC板、其他地板、PVC复合膜、集成吊顶技术开发、制造、加工企业现利用位于海宁市黄湾镇光电路8自有工业用地34262m2,工业厂房11499.78m2,实施年产1300万平方米环保石塑地板(PVC地板)项目,受到市场供需影响,企业拟投资16000万元,新购置2LVT地板生产线及替换原有SPC地板生产线设备淘汰原有WPC地板生产线设备,收购海宁战友光源有限公司工业用地27178m2,现有1幢工业厂房及2幢办公楼共16131.28m2,并拟新建1幢建筑面积为23608.61m2的工业厂房,实施年产3000万平方米PVC地板改扩建项目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209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环境风险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浜里村

-49

279

居民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二类功能区

50

徐家弄

362

312

居民

106

郑家场村

-362

58

居民

西

203

花山汇

-131

-197

居民

118

茅墩山村

-386

-559

居民

443

长桥头村

863

197

居民

西

612

堰头场村

797

-214

居民

西南

591

北池村

345

-460

居民

345

黄湾镇中心小

945

-723

师生

西南

1058

黄湾镇中心幼儿园

921

-871

师生

西南

2253

李家埭

1529

-238

居民

西南

1386

西街

1061

-954

师生

西

1235

东小市

740

-1085

居民

西

1376

南浦村

1118

-1365

居民

西

1680

沧河头

1430

-896

居民

西

1516

西小市

280

-978

居民

877

三家村

-25

-1381

居民

1281

藤墙里

-534

-1036

居民

西

1048

王家场村

-1208

-600

居民

西

1208

安基山村

-501

-132

居民

西

315

浦头

-855

66

居民

西

654

黄家村

-822

238

居民

西

528

高地上

-789

452

居民

西北

625

东裴家地村

-181

649

居民

西

437

西裴家地村

-501

666

居民

西

550

花园里村

-584

995

居民

西

953

桥里头村

-82

880

居民

755

黄山村

-485

1167

居民

1304

洪家场

280

674

居民

490

章河上

880

592

居民

795

叶家汇村

1578

238

居民

东北

1198

贾家店村

2039

238

居民

东北

1741

徐家桥村

1529

715

居民

1347

五丰村

1702

954

居民

1762

坝上村

1472

1060

居民

1634

菩提寺前村

1439

1299

居民

1841

西塘河村

1217

1217

居民

1625

北严家场村

691

1093

居民

1133

东金家场村

362

1134

居民

1070

学堂湾村

460

1389

居民

1421

黄山咀村

-181

1356

居民

1183

何家埭

-263

2022

居民

2045

钟马场村

-1225

1249

居民

1491

施家地村

-954

1529

居民

西北

1628

假山村

-1217

945

居民

西北

1300

塘坊里村

-1365

329

居民

西北

816

柴家场村

-1669

707

居民

西北

1154

东胡家曲桥

-1973

740

居民

西北

1464

西胡家曲桥

-1611

806

居民

西北

1735

2     本项目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规模

方位

最近距离/m

保护级别

地表水环境

黄山港

河宽约30m

西

1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域

地下水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声环境

浜里村

50

5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徐家弄

55

东北

106

花山汇村

40

118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本项目喷淋废水预处理后与回火废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地板底料加工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高空排放;油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相关标准限值后高空排放;粉尘均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高空排放。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投产后,废气正常排放时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本项目实施前后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环境空气质量可以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和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应标准要求。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不会导致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妥善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油漆、稀释剂等易燃物料的泄漏和火灾爆炸,其次为废气治理设施效率下降导致生产废气事故排放。根据本环评风险评价,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则项目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本项目喷淋废水预处理后与回火废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排放。同时要求做到雨水和污水分流,并且完善污水的收集管网。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地板底料加工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油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均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震基础、消声器、绿化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妥善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化学药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定期检修环保设备,保证其处理效率,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2020311日~2020325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黄湾镇光电路8号-9号   邮政编码:314415

联系人:金耀    联系电话13906737093

环评单位:浙江省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28906963

E-mailjzryhb@163.com

环保部门: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   联系电话:0577-61882587 

通讯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415  邮编:314415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http://www.ryhky.com/)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