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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5-91691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9 15:32
所属栏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访 问 量 :
建设单位: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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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条工业辊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条工业辊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条工业辊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条工业辊轮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四路2C

建设单位: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与规模: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32万元,租赁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空余厂房,购置开炼机2台、过滤机1台、自动包胶机1台等设备,形成年产8000条工业辊轮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约16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四路2C区,根据现场踏勘结果,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址距离/m

X/°

Y/°

大气环境

先锋社区

120.683

30.482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

966

吉翔·翡翠园

120.687

30.483

居住区

人群

E

1410

格林格林

120.687

30.485

居住区

人群

E

1390

桐溪社区

120.692

30.484

居住区

人群

E

1900

新场村

120.688

30.465

居住区

人群

SE

2520

马桥镇中心小学

120.695

30.465

学校

人群

SE

3050

香湖名邸

120.693

30.463

居住区

人群

SE

3050

柏士村

120.672

30.470

居住区

人群

S

1450

经都名庭

120.668

30.470

居住区

人群

SW

1450

上峰华府

120.669

30.484

居住区

人群

W

202

祝东村

120.656

30.482

居住区

人群

W

1310

经编总部大楼

120.668

30.485

办公区

人群

NW

278

双凤村

120.663

30.496

居住区

人群

NW

1550

海宁市紫薇高级中学

120.655

30.495

学校

人群

NW

1850

海洲街道中心幼儿园

120.658

30.495

学校

人群

NW

1770

民和村

120.657

30.510

居住区

人群

NW

3120

康华医院

120.668

30.494

医院

人群

NW

1070

百合新城

120.672

30.497

居住区

人群

N

1380

名力尚府

120.676

30.505

居住区

人群

N

2290

新庄社区

120.671

30.505

居住区

人群

NE

2260

东长社区

120.678

30.494

居住区

人群

NE

1160

文苑小学

120.684

30.492

学校

人群

NE

1400

紫薇初中

120.684

30.493

学校

人群

NE

1600

绿港嘉苑

120.686

30.489

居住区

人群

NE

1410

工联·红郡

120.686

30.492

居住区

人群

NE

1510

汇高百悦府

120.687

30.494

居住区

人群

NE

1710

公园道1

120.691

30.494

居住区

人群

NE

1980

人民医院

120.687

30.506

医院

人群

NE

2790

海宁市卫生学校

120.683

30.509

学校

人群

NE

2970

南苑小学

120.685

30.509

学校

人群

NE

3060

海宁市宏达幼儿园

120.687

30.510

学校

人群

NE

3190

鑫泰城

120.689

30.498

居住区

人群

NE

2220

星晨花园

120.690

30.498

居住区

人群

NE

2330

丽都水岸

120.696

30.499

居住区

人群

NE

2770

中栋·金色家园

120.692

30.503

居住区

人群

NE

2730

风和丽苑

120.697

30.504

居住区

人群

NE

2940

南郊小区

120.691

30.507

居住区

人群

NE

3080

农丰社区

120.695

30.507

居住区

人群

NE

3390

浅水湾小区

120.694

30.508

居住区

人群

NE

3360

地表水

青龙河

/

/

河流

地表水

IV

NE

125

环城河道

/

/

河流

地表水

N

395

平阳堰港

/

/

河流

地表水

W

1060

地下水

/

/

/

地下水

厂址周边6km2范围地下水

IV

/

/

声环境

/

/

/

/

厂界外1m

3

四周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表2 中污染物相应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他企业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官网,最终经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不会对周边内河水环境造成影响,可维持现状水质类别。

本项目厂区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工作,废水均纳入污水管网,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利用空置厂房,施工期只是简单的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影响很小。

施工期影响很小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料、投料、打磨

颗粒物

收集+布袋除尘+光催化+活性炭+15m排气筒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CS2、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H2S产生量极小,不定量分析

炼胶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硫化

非甲烷总烃、CS2H2S、臭气浓度

废旧橡胶辊轴头清洗

非甲烷总烃

收集+光催化+活性炭+15m排气筒

钢辊芯清理

二甲苯

涂胶

非甲烷总烃

食堂油烟废气

油烟净化器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

隔油池、化粪池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防震垫、消声器、隔声罩,设备维护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

分类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落实措施,达到国家环保法规要求,不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危险废物

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等相关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设运行后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变。

 

六、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自20191224日起至20200107日(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四路2C  法人代表:王非凡

联系人姓名:王非凡  联系人电话:15257399912  邮编:314419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王  电话:0573-87216768

单位所在地:杭州市紫荆花路386号紫荆大厦商务楼302

邮编:314400    E-mail505947128@qq.com

3)马桥环保分局

联系电话:0573-87762031

可联系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

公告发布单位: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