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条工业辊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条工业辊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条工业辊轮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四路2号C区 建设单位: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与规模: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32万元,租赁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空余厂房,购置开炼机2台、过滤机1台、自动包胶机1台等设备,形成年产8000条工业辊轮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约16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四路2号C区,根据现场踏勘结果,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表2 中污染物相应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他企业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官网,最终经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不会对周边内河水环境造成影响,可维持现状水质类别。 本项目厂区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工作,废水均纳入污水管网,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等相关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设运行后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变。
六、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自2019年12月24日起至2020年01月07日(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四路2号C区 法人代表:王非凡 联系人姓名:王非凡 联系人电话:15257399912 邮编:314419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王 电话:0573-87216768 单位所在地:杭州市紫荆花路386号紫荆大厦商务楼302室 邮编:314400 E-mail:505947128@qq.com (3)马桥环保分局 联系电话:0573-87762031 可联系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 公告发布单位:海宁市王氏辊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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