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5-9168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5-03-24
-
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3-24
-
体裁分类:
公示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宁市伊丽特针织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万件灯具配件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海宁市袁花镇谈桥街
4、建设单位:海宁市伊丽特针织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概要:海宁市伊丽特针织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针织内衣的企业。经过市场调研,灯具配件的前景良好,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成熟且发展趋势良好,公司决定投资300万元,位于海宁市袁花镇谈桥街,利用企业现有生产用房进行生产,购置注塑机、混拌机、塑料模具和破碎机等设备,实施年产5000万套灯具配件生产规模的投资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敏感点 | 方位 | 距厂界距离(m) | 保护级别 | 备注 |
大气环境 | 谈桥中心小学 | 东 | 24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 目前已停用 |
村委会 | 东 | 24m | / | ||
谈桥文化礼堂 | 东 | 24m | / | ||
袁花镇谈桥幼儿园 | 东北 | 180m | / | ||
谈桥中心小学 | 东北 | 270m | / | ||
地表水环境 | 袁硖港支流 | 西 | 5m | 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 / |
声环境 | 谈桥中心小学 | 东 | 24m | 声环境质量2类标准 | 目前已停用 |
村委会 | 东 | 39m | / | ||
谈桥文化礼堂 | 东 | 20m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一同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在上述处理前提下,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注塑过程中塑料粒子高温熔融时将产生少量烯烃类化合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机粉碎时机身密闭,因此粉碎边角料或次品过程中排放的粉尘量极少,故不作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所有合成树脂的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3、对声环境的影响:企业噪声主要为车间设备噪声,噪声在65-85dB(A)之间。根据预测计算结果可知,在企业生产关闭门窗的情况下(考虑窗户结构隔声),企业生产噪声对厂界四周的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对周围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值。因此,企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此基础上,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破碎机处于全封闭状态,因此粉碎边角料或次品过程中排放的粉尘量极少,可不作处理;注塑机上方配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噪声治理措施:选用先进的、低能耗、低噪音的设备;车间内设备合理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部,高噪音设备安装减震垫;日常加强对设备维护保养和生产管理;生产时要求门窗紧闭,要求设置隔音窗;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海宁市伊丽特针织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灯具配件投资项目位于海宁市袁花镇谈桥街,经过市场调研,日用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的前景良好,灯具配件制造技术成熟且发展趋势良好,公司决定投资300万元,购置注塑机、混拌机、塑料模具和破碎机等设备,实施年产5000万套灯具配件投资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海宁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对策,建设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在此前提下,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市伊丽特针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11291192
2、环保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3-89267082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号)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A幢412室
联系人:傅校锋 联系电话:0571-28187392
公告发布单位:海宁市伊丽特针织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