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位于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七路22号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18639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建设单位: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18639万元
(5)项目选址: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七路22号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6)建设内容:新建 1×15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CFB)锅炉+1×B20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相应的配套超低排放设施。项目建设后全厂为5炉4机配置,锅炉额定蒸发量为450t/h,分别为4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CFB燃煤锅炉和1台150t/h的高温高压CFB锅炉;总装机容量为45MW,分别为1台C12MW抽汽凝汽式次高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组、1台B7MW次高温次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B6MW次高温次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B20MW背压式高温高压汽轮发电机组。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七路22号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对象,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名称 | 相对 方位 | 与敏感点最近距离(m) | 主要保护目标规模 | 保护功能 | 保护级别 |
厂界 | 煤库 | 烟囱 |
声环境 | 祝东村 | N | 190 | 230 | 360 | 约2户,约8人 | 居住 | 2类 |
W | 130 | 230 | 280 | 约6户,约24人 |
大气 环境 | 祝东村 | S W- W- NW-N | 130 | 230 | 280 | 约500户,约2000人 | 居住 | 二级 |
金龙村 | NW | 1100 | 1170 | 1140 | 约300户,约1200人 |
海宁紫薇高级中学 | N | 1160 | 1230 | 1200 | 约2500人 | 学校 |
海州幼儿园 | N | 1100 | 1170 | 1140 | 约200人 |
双凤社区管委会 | NE | 1400 | 1480 | 1580 | 约20人 | 政府 |
凤鸣小区 | NE | 1200 | 1260 | 1300 | 约750户,约3000人 | 居住 |
开元名都 | NE | 1180 | 1220 | 1320 | 约500户,约4000人 |
凤翔小区 | N | 1240 | 1260 | 1380 | 约400户,约3200人 |
百合新城 | NE | 1550 | 1560 | 1650 | 约400户,约3200人 |
新悦花苑 | NE | 2220 | 2240 | 2360 | 约1000户,约4000人 |
东长新苑 | NE | 1800 | 1850 | 1920 | 约2000户,约8000人 |
海宁康华医院 | NE | 1000 | 1010 | 1080 | 床位500张 | 医院 |
海宁紫薇初级中学 | NE | 2300 | 2340 | 2380 | 约1500人 | 学校 |
先锋花苑 | E | 1990 | 2100 | 2070 | 约1000户,约4000人 | 居住 |
吉祥翡翠园 | E | 2450 | 2550 | 2540 | 约200户,800人 |
柏士花苑 | S | 1320 | 1500 | 1480 | 约800户,约3200人 |
柏士村 | SE | 1700 | 1890 | 1870 | 约100户,约400人 |
大气环境 | 御江南 | E | 470 | 570 | 550 | 约150户,约600人 | 公寓 | 二级 |
上峰华府 | E | 650 | 750 | 730 | 约200户,约800人 | 居住 |
规划居住用地1 | NE | 520 | 530 | 600 | / | 居住 |
规划居住用地2 | NE | 860 | 810 | 920 | / | 居住 |
规划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SE | 330 | 490 | 470 | / | 商住 |
海宁紫薇高级中学 | N | 1160 | 1230 | 1200 | 约2500人 | 学校 |
海州幼儿园 | N | 1100 | 1170 | 1140 | 约200人 | 学校 |
双凤社区管委会 | NE | 1400 | 1480 | 1580 | 约20人 | 政府 |
凤鸣小区 | NE | 1200 | 1260 | 1300 | 约750户,约3000人 | 居住 |
开元名都 | NE | 1180 | 1220 | 1320 | 约500户,约4000人 |
凤翔小区 | N | 1240 | 1260 | 1380 | 约400户,约3200人 |
百合新城 | NE | 1550 | 1560 | 1650 | 约400户,约3200人 |
新悦花苑 | NE | 2220 | 2240 | 2360 | 约1000户,约4000人 |
东长新苑 | NE | 1800 | 1850 | 1920 | 约2000户,约8000人 |
海宁康华医院 | NE | 1000 | 1010 | 1080 | 床位500张 | 医院 |
海宁紫薇初级中学 | NE | 2300 | 2340 | 2380 | 约1500人 | 学校 |
先锋花苑 | E | 1990 | 2100 | 2070 | 约1000户,约4000人 | 居住 |
柏士花苑 | S | 1320 | 1500 | 1480 | 约800户,约3200人 |
柏士村 | SE | 1700 | 1890 | 1870 | 约100户,约400人 |
民合小区 | N | 2650 | 2680 | 2790 | 约400户,约1600人 |
沙泾桥小区 | N | 2850 | 2880 | 3000 | 约500户,约2000人 |
富顺花苑 | NE | 2630 | 2680 | 2330 | 约300户,约900人 |
地表水环境 | 平阳堰 | N | 紧邻 | 30 | 160 | 宽约30-40m | 农业用水 | III类 |
W | 紧邻 | 100 | 160 | 宽约30-40m |
麻泾港 | E | 1900 | 1980 | 1960 | 宽约30-40m |
地下水环境 | / | / | 参照地表水功能 | III类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烟气、粉尘等,项目废气分类分质收集处理,经过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
本项目大气环境采用美国EPA 推荐的第二代法规模式AERMOD(AMS/EPAREGULATORY MODEL)模型进行预测计算,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在正常情况下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可达标,各类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SS等。净水站废水排入沉淀池后部分回用,少量无法回用的纳管排放;输煤栈桥和地坪冲洗废水全部回用;化水车间废水与锅炉排污水一起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为灰渣库调湿用水、煤库增湿用水、脱白水洗塔用水及输煤系统冲洗补充水,剩余部分纳管排放。脱硫废水经配套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为脱硫装置补水,其余用作厂区内煤库增湿用水;脱白水洗塔冲洗废水全部回用为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补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外排。
项目废水在纳管的前提下,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附近声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树脂、脱硫废水处理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由建材企业回收利用,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树脂等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脱硫废水处理污泥鉴定后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所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做到安全处置,周围环境能维持现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根据分析,本项目采取的措施如下表2。
表2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 措施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 |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除尘 | 吸收塔脱硫效率可达97%以上,同时具有协同除尘作用。经吸收塔脱硫后净烟气温度为50℃ | 燃煤烟气达到烟气超低排放限值(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限值);同时燃煤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达到GB13223-2011 中表2 标准限值要求(燃煤烟气中基准含氧量为 6%);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氨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氟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4 标准 |
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联合脱销技术(在SNCR )的基础上,在省煤器和空预器的烟道之间加装一层SCR 催化剂层) | 前段SNCR 脱硝工艺还原剂采用氨水,可去除约50~70%左右的NOx,后段SCR 脱硝剂利用前段剩余(逃逸)NH3,将NOx 浓度进一步降低。脱硝装置末端烟气逃逸氨浓度不高于2.5mg/m3 |
布袋(预除尘)+湿式电除尘 | 除尘效率可达99.97%以上。烟气经除雾吸收塔后通过钢烟囱排向外环境,烟囱高60m,内径为2.5m |
袋式除尘+湿发脱硫+湿电除尘 | 具有协同除汞及氟化物效果,可满足汞和氟化物排放浓度要求 |
废水 | 规范化治理设施 | 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 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再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海 |
沉淀处理 | 净水站反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少量纳管 |
排污降温池 | 用于湿法脱硫用水和煤场、渣库等增湿降尘 |
中和预处理 | 酸碱废水中和预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增湿、道路和输煤栈桥清洗,其余纳管排放 |
固废 | 各类固废均须贮存于室内,不得露天堆放; 灰渣可出售进行综合利用,脱硫废水处理污泥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相应处置去向,脱硝废催化剂和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库,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暂存库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连接废水处理设施;贮存场所外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噪声 | 将汽机设置在汽机间,采用混凝土结构;对锅炉排汽口、安全排汽口等加装小孔消声器;一、二次风机进口处设置消音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集控室墙、门均采用隔声材料,观察窗采用双层密封钢窗; 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加强厂区内绿化,通过沿厂区围墙种植高大乔木,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 |
风险 | 企业应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案、运行管理台账; 加强对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 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分析,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符合海宁市总体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以及海宁市集中供热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
因此,在保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加强对“三废”的治理,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则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公众索取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表简本索取方式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获取。
2、索取时间: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0573-82851955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起止时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1日。
3、主要事项:项目建设和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相关事项。
八、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
2、联系人:朱国平
3、联系电话:13575328433
九、项目审批单位
1、审批部门:浙江省环保厅
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3、电话:0571-28869059
十、环评单位
1、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远权
3、联系方式:0573-82851955
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