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翔宇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木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翔宇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木质家具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海宁市盐官镇环园西路10号(海宁祁连山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108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浙江翔宇木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80万元,采用先进的技术或工艺,购置无尘喷涂设备、中央吸尘设备、砂光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套木质家具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3500万元、利税603万元。企业租赁海宁祁连山电子有限公司厂房11253平方米。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宁市盐官镇环园西路10号(海宁祁连山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针对项目产生的废气,企业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针对开料、开榫、钻孔、开槽、铣型等产生的粉尘,企业拟设置3套中央除尘(布袋)系统收集处理(分别位于车间一东西两侧和车间二北侧),平均每套中央除尘设备设计风机风量为10122-25736m³/h(均值17929m³/h),粉尘收集率在85%以上、净化效率98%以上,净化后的粉尘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共设3根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1#、2#、3#)。未被收集的粉尘由于比重较大,大部分都沉降在设备周边,沉降量约占未收集粉尘的70%以上,及时清扫收集作为固废处理。 (2)针对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在固定区域打磨,在打磨设备上方设置滤芯除尘装置收集打磨粉尘,保证粉尘收集净化效率不低于85%;要求加强车间通风、保证车间环境空气质量。 (3)针对组装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焊接烟尘,要求加强车间通风、保证车间环境空气质量。 (4)针对项目产生的喷漆废气,企业拟采用水帘喷漆+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拟共设置6套废气处理设备(车间一4套、车间二2套),每套废气处理设备设计处理风量为15730-25780m³/h(均值20755m³/h),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共设6排气筒,其中:车间一共设4根排气筒,编号以此为4#、5#、6#、7#;车间二共设2根排气筒,编号以此为8#、9#)。油漆、稀释剂在调漆室内现场调油漆,用多少调多少,调漆室、喷漆室和晾干设计为封闭的空间,因此废气收集效果较好,一般可达到95%以上,水帘+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对油漆雾(颗粒物)去除效率可达90%以上、有机废气净化效率可达85%以上。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废气排放落地浓度贡献值也很小,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项目喷漆废水经气浮沉淀处理后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冲厕废水等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DB 33/887-2013标准)纳入污水管网,纳入污水管网的废水排入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钱塘江,对附近水体不会产生影响。 3、地下水 由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能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另外据调查,本项目周边敏感点均已接通自来水,地下水不作为居民饮用水。 4、噪声 本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项目建成后各预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 根据工艺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固废处理措施: 木材边角料和碎屑、收集的木粉尘、各类原辅料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水性漆渣须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和吸附材料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认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分类存放和定点处置。在做好以上固废处置后,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该项目选址位于海宁市盐官镇环园西路10号(海宁祁连山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该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的总量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04月16日~2018年4月27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8年4月27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翔宇木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盐官镇环园西路10号(海宁祁连山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廖总 联系电话:1380359458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公 电话:0573-87216768 单位所在地: 杭州市紫荆花园386号紫荆商务楼302室 邮编:310013 邮箱: mutou2419@126.com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 ,联系电话:0573-87289022/87289023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翔宇木业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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