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海宁市区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 路 段 区 片 | 收费标准 | 一级 | 硖西路—市河—洛塘河—文苑路—沪杭铁路 | 2000 | 二级 | 一级地外,碧云路—海洲路—麻泾港—城南大道—南北大道—钱江路—环西二路—海洲路—环西—路—沪杭铁路—由拳路—长山河 | 1500 | 三级 | 一至二级地外,环城东路—城南大道—碧云路—环城航道—环西二路—城南大道—规划道路—洛塘河—环西二路—行政边界—长山河铁路—W09—横山路北侧河流 | 800 | 四级 | 估价区域范围内其余地区 | 300 |
说明:调整后城市规划区区域类别划分参照海宁《关于公布海宁市2010年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海政发〔2010〕69号)划分。 附件2 海宁市区城市临时借用绿地补偿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日 绿地类别 | 一类绿地 | 二类绿地 | 三类绿地 | 收费标准 | 0.6 | 0.4 | 0.2 |
说明:1、类别划分: 一类绿地指全市所有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及其它绿化设施。 二类绿地指全市所有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 三类绿地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绿化的规划绿地。 2、经批准临时借用的绿地,最高期限为一年,借用单位在借用期满后应及时恢复绿地原状,逾期一个月不恢复原状的,按擅自占用现有绿地论处。 3、每株行道树占地按1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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