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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7/2025-91632 发文机关:市科技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21 17:04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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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海宁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浙江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勇立潮头、勇当标杆的精气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1.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科技创新工作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科技创新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

2.健全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主要负责人牵头完善法治海宁建设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相关分工,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全局干部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3.常态坚持集体学法用法。多次在全局干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同时,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责述德述廉述法和民主测评考核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海宁建设

1.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科技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要求,切实按规定要求报送备案。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和发布。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应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3.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法治工作部署。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和普法责任制有关要求,召开专题学习,传达改革精神。积极落实《海宁市2024年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完成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检查有关瑕疵整改,开展宪法、法治思想以及科技领域政策宣传。

(三)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

1.规范执法事项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2024年,监管领域内认领的行政检查子项共10项,已配置检查表单的领域内行政检查项共10项,监管事项入驻率达100%,共进行执法检查5次,其中双随机抽查次数5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33.3%。

2.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坚持落实学法程序,2024年共召开8次领导班子学法会议,学习《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公务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按照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浙江俊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雪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能力,为政务公开、协议签订等行政行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2024年科技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营造学法普法氛围。贯彻落实《海宁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及周一夜学等,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大走访 大服务”活动,深入企业宣传法治思想以及科技领域政策。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利用主题党日、青年干部讲堂等活动,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各类警示案例等,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增强廉洁自律主动性。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本年度,科技局未发生涉及法院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问题等情况,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一)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科技局获得行政执法证的只有7人,不及单位总人数的一半,欠缺专业型技术人才。

(二)法治与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过分依赖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士,个别行政规范性文件存有瑕疵,法治决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宣传解读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法治宣传解读形式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覆盖面有限,难以引起广泛关注,亟需多元化宣传解读方式。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贯彻落实各级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坚持学法,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2024年共召开8次领导班子学法会议,深入学习宪法体系下的各类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层层落实法治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分管条线做好分工,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针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点,组织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局大学习大讨论,及时报送考核材料,形成“稳中求进”科技法治工作基调。

(三)加强科技执法检查。发挥法律法规对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双随机”行政检查、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行政检查、外国人来华工作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等,确保各项科技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尽责履职勇于担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争先创优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迭代更新“打通创新资源国际链 以‘教科产城’模式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省级创新深化试点方案,试点评价结果优秀,科技成果转化指数和科技人才发展指数跻身全省第一梯队,均为嘉兴市县市级唯一。同时,科技局获浙江省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度,市科技局将持续在科技法治思想教育、教科人深度贯通、科技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科技法治思想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科技部印发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普法培训。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工作和决策中,切实增强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律己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教科人深度贯通。强力推进创新深化,以“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为重要抓手,突出问题导向,以“一法两条例”整改为契机,探索改革创新举措,优化整合创新资源,加快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的海宁路径,切实打通创新资源国际链,形成有辨识度的重大改革创新成果并在全省乃至全国实现推广。

(三)进一步加强科技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动“科技潮动力”专项服务品牌,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法规政策,开展线上宣传,结合科技活动周等开展线下宣讲,面向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政策巡讲,推动法治思想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