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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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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