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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8/2025-90817 发文机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04 09:43
责任部门: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科室:法制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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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综执〔2025〕9号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就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局党委将法治建设摆在局中心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精神融入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当中,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任务亲自部署、重大决策亲自参与、重大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保障行政决策合法。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把控重大涉法事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公平性竞争审查程序。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4年度我局代拟《海宁市公共停车场(库)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安镇人民政府等12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规范性文件2项,制定《海宁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1项。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履行依法行政职能。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我局共办理政处罚案件1464起,办理大要案241起,处理机动车人行道违章停车64947起,作出各类行政许可决定518件,开展行政检查2159次。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组织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讨论会20次,审理重大案件84起。做到处罚决定公示100%,行政处罚法制审核100%,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履职。

(四)抓好复议应诉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我局涉及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复议案件15件,申请行政强制执行30起。对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进行全盘复查,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及时进行内部监督纠错、化解行政异议,从源头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败诉率。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发挥关键少数的法治带头作用,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1件。仔细分析研判,充分吸取相关意见和建议,以法治理念努力改进工作方式,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均已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见面率和满意率达到100%。本年度未发生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出问题与整改建议、法院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执法监督及审计问题需整改的情况。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度,营造全民守法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满足群众日益增长多元管理需求的重要职责,多措并举开展线上线下各种普法活动,与社会各界合力营造了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2024年度点对点提醒防范企业近3000家次。我局“执法蓝普法系列之‘蓝’老师走进图书馆”的普法项目被评为海宁市2024年度“1212法润万家”主题活动品质项目。

(七)数字赋能精准监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创新“三相一就”行政检查统筹机制,研发运行“海宁市统筹行政检查计划”数字模型,压缩政府入企检查次数15.23%。“三相一就”统筹检查获王中毅厅长批示肯定,在嘉兴市半年度改革会议上推广使用。搭建“政务航空+慧眼监控+实时监测”三维一体的非现场监管网络,减少入企干扰2000余次。推动“简案快办”执法模式落实落地,2024年4月2日,我局作为试点代表在浙江宁波“简案快办”经营分享现场会作经验交流。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基层法治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三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放大。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带头尊法学法,争做法规制度的“明白人”。充分利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党员大会、周一夜学等载体,带领党员干部开展自学及集体学习16次,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治理论及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法治建设能力水平。

(二)善用法治方式,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坚持做到“亲自抓,总负责”,坚持合法性为优先选项,严格谋划落实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的重要工作,定期听取局法制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汇报。明确局长作为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三)健全完善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以健全机制为抓手,进一步推动齐心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以制度管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通过每周班子例会、党委会、双月局长扩大会议、重大行政执法案审会等形式,对重点涉法事项协商推进,全面正确履行本部门法定职能。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安排

2025年度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职,找差距笃行不怠,补短板接续奋进,深入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力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培养。完善全市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体系,整合各领域资源,开展一般执法人员、执法骨干、法审员分层培训。建立典型执法案例库,利用专家库、线上微课堂、跨部门交流等形式,拓展培养资源,丰富学习载体,提供个性化、灵活性的业务指导。

(二)健全执法监督规范机制。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实施执法人员自审(自检书)、法审人员再审(审查书)、评查小组终审(交叉评查书)、审查结果通报的“三审三书一通报”机制,健全法制员履职保障机制,防控执法风险。

(三)推进精准普法见行见效。聚焦群众关注、多发易发、涉危涉稳等领域,利用执法中面对面普法、执法工作站答疑解惑、现场普法服务活动、线上媒体推送等多样化形式,深入普及法治意识、鲜活案例、法律法规、专业标准等,不断吸引公众支持并参与法治工作。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