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海宁市丁桥镇自然资源所 | 法定代表人 | 胡永明 |
住所 | 浙江省海宁市丁桥镇镇中路83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0.00 | 期末数(万元) | 10.00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和处理等工作;参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开发利用和确权登记等工作;参与派驻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镇做好耕地保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监管、信访调处、法律宣传等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81MB1A251610 | 举办单位 |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自然资源局和丁桥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2024年主要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耕保规划方面、集约节约用地方面、卫片执法、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变更调查等工作,取得了不错效益。(一)土地利用方面1.项目供地报批:完成供地16宗,面积395.02亩;完成年度供地任务430亩的91.9%。2.六未土地处置:完成消化09-23年批而未供31.2885亩,完成年度任务30亩的104.3%。3.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6宗,建筑面积305009.12平方米,收取城市市政基础配套费1727.47732万元。4.低效用地再开发:完成低效再开发零地技改2宗,收回重新出让2宗,面积73.56亩,完成年度任务50亩的147.12%。5.批后监管:列入嘉兴考核开工项目5宗已全部开工,竣工项目4宗已全部竣工,开竣工率均为100%。(目标90%、80%)(二)耕地保护方面1.补充耕地立项:上报补充耕地项目立项5个,面积235.7亩,完成年度任务210亩的112.2%。2.新增补充耕地验收:上报补充耕地验收项目5个,面积208.99亩,完成年度210亩任务的99.5%。3.建设用地复垦验收:上报建设用地复垦验收项目3个,其中到期增减挂项目1个(2021年增减挂二十六),面积213.58亩,完成年度任务120的178%。4.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完成2024年丁桥镇海潮村等2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立项及实施,涉及海潮、丁桥2村,区域面积1570亩,目前项目已通过嘉兴市级验收。完成年度任务1000亩的157.0%。(三)全域整治方面1.跨乡镇全域项目:继续配合做好跨乡镇全域整治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2.新立全域整治立项工作:完成利群等三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市级论证,区域面积2.2万亩。目前已完成搬迁3个组,搬迁农户169户,涉及建设用地复垦面积180亩左右正在施工中。(年度任务6000亩)(四)法规监察方面1.完成2024年1月-10月26个卫片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完成整改图斑2个,面积2.51亩,其余均为合法用地及伪变化图斑。2.完成年度变更下发卫片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年度下发第一批卫片图斑69个,面积131.57亩,第二批25个,面积129.56亩。疑似违法需整改图斑20个,面积16.52亩,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实地均为合法用地及伪变化图斑。(五)确权登记方面1.继续抓好农房发证工作,完成253户农户农房不动产证登簿发证工作。2.配合做好年度补充耕地及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日常变更和年度变更调查225个图斑的拍照举证工作。(六)队伍建设方面1.严抓党风廉政与效能建设,履行岗位廉政风险承诺制,树立了部门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2.抓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镇“周一夜学”、网上学习等活动,提升队伍素质。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存在的问题1.学习力度还不够,缺乏深层次的思考。2.能力有所欠缺,沟通协调各部门能力有待加强。3.业务学习不够透彻,文件领会力不足。4.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到我单位,自查出法人证书正本未放置于单位醒目的位置。(二)改进措施1.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学习经常化、系统化。2.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增强统筹协调能力。3.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4.及时将法人证书正本放置于单位醒目的位置,并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关注证书的完好情况。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持续推进全域整治工作,加快利群等3村项目内已搬迁农户的复垦进度(金扬3组、红旗组、利群马家湾),复垦面积180亩左右,力争在25年7月完成验收。同时对新仓片区适时启动整组搬迁工作,首先启动新仓村安置点土地征收,顺利的基础上听取农户意见,对有意向的两个组近90户争取在25年3月份正式启动搬迁工作。(二)充分挖掘补充耕地潜力,按照最新出台的补充耕地政策,重点对耕地功能恢复地块进行调查摸底,待上级相关补助政策明确后适时启动腾退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的任务。(三)加快项目推进,重点做好智慧产业园、芦湾标准厂房、宏图、拾潮汇等产业项目以及芦湾路、永潮路、智慧产业园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挂牌公示,确保一季度要素保障开门红。同时加快海潮苑、新仓村等刚需建房安置点项目的农转用报批。(四)积极参与镇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和市局科室交办给所内的相关工作,并尽职按照基层所的职能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