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乡村数字与信息中心
时间:2025-04-10 16:30 来源:海宁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单位名称海宁市乡村数字与信息中心法定代表人沈骁飞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农丰路389号
开办资金(万元)401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401期末数(万元)401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政务信息与数字化转型以及市级农业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具体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48175708850XB举办单位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海宁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洗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主要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政务信息与数字化转型以及市级农业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具体工作。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2024年持续抓好“三农”信息宣传工作,持续深化“三农”事业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全面提升“三农”宣传能级,不断凝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海宁力量。一是打造一个宣传阵地。以“海宁三农”微信公众平台为“三农”工作宣传主阵地,梳理分类“共同富裕”“和美乡村”“产业振兴”等信息模块,紧跟全局重点热点工作,不断拓展三农信息宣传深度和广度。协助做好三农领域各类会议活动等重要活动发布和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海宁三农”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微信文章502篇,公众号粉丝数达2.49万人。二是把握一条宣传主线。紧紧把握“三农”工作主基调,聚焦省、嘉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重要部署和精神,深入挖掘海宁市农业农村领域工作亮点,加快提升信息宣传质量和力度,讲好一批“三农”故事,传播一批“三农”典型,挖掘一批“三农”经验,不断引领海宁“三农”宣传工作走上新台阶。2024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网站共录用海宁市信息4篇,省厅网站发布信息155篇,浙农号发布信息19篇,嘉兴三农发布信息10篇,省厅官方抖音录用视频信息3则。三是健全一项考核机制。印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信息工作责任,落实信息宣传工作月度排名和例会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工作人才储备,组建和管理局信息人才队伍,建立定期开展信息工作交流,深入交流挖掘“三农”时事热点;结合英才培育计划等活动,积极开展信息写作、摄影技巧等各类工作培训,有效推动各类“三农”信息采编投稿。2024年至今共召开信息工作例会4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数字化人才较为缺乏。一是数字化建设管理人才缺乏。目前,数字乡村推进中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单薄,一些个性化应用设计、部分软硬件的迭代升级,需要专业人才通过创新思维,科学谋划、多跨协同。管理人才缺乏,造成了一定程度资源和时间的浪费,也导致了数字乡村部分项目质量不高、进度不快。二是数字技术运用人才缺乏。目前,农业领域物联网、无人机飞播和病虫害科学防治等技术日渐普遍,但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这些新技术和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较弱,数字化技术推广和使用难度大。
四、下一步打算(一)强化夯实农业统计工作。一是深化重点产业调度。针对每季度产值占比较大的产业(如生猪、食用菌和水果等),加强生产情况摸排和数据分析,做好填报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全面、准确反应产业发展实际。二是细化直报制度落实。在完成重点主体直报率100%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直报数据质量,抓实特色产业统计,体现好优质优价(重点关注小桑苗、生猪、高素质盆栽等)。同时和统计部门做好充分对接,确保新项目体现产能时第一时间互通纳统。(二)深入谋划信息宣传工作。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部署做好农业信息宣传工作。坚持边走边唱及时总结提炼经验,不断突出“三农”工作亮点和成效。继续做好“海宁三农”微信公众号推广,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三)协同做好数字“三农”工作。加快推进“浙江乡村大脑”数据贯通和“浙农码”赋码用码工作。继续构建以省建平台“浙江乡村大脑”为中心的统一数据环境,加快推进“浙农”系列应用系统融入大数据平台,完成省级数字乡村生活馆建设。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