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海宁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站 | 法定代表人 | 姚振海 |
住所 |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农丰路389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5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0 | 期末数(万元) | 50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农机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农机作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设施农业装备应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开发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81471100307K | 举办单位 |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海宁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做好水稻机插秧试点县工作今年是海宁市水稻机插试点县工作的第二年,我市巩固深化2023年机插成效,将试点提质扩面。一是明确面积提升目标。在2023年基础上新增5000亩,达4.25万亩,将机插面积列入各镇街三农工作考核指标。二是明确质量提升目标。1.建成黄湾镇农事服务中心45亩机械化育秧田建设项目,起到较好示范效果;2.插秧机上推广北斗辅助驾驶系统20多台套,降低农户机插劳动强度。三是成功举办全省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提升暨机械化提单产补短板现场推会,受到省农业农村厅领导肯定。四是做好水稻机插奖补工作。三季度,经作业主体申报,镇(街道)委托第三方审核、公示、提交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复核、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等,2024年我市水稻机插作业服务补贴面积31970.835亩,涉及补贴资金2325847.78元;水稻机插户奖补面积32109.445亩(其中海宁市斜桥镇云洋家庭农场138.61亩,由桐乡市丰丰粮油专业合作社开展机插服务),涉及奖补资金2646566.7元。下拨2024年第一批水稻机插作业服务补贴资金40万元,涉及水稻机插作业服务面积5000亩,剩余奖补资金拟于明年上半年拨付。(二)、开展“全程机械化基地”创建今年,我市“全程机械化基地”创建工作,已在年初定好计划目标。不为创建而创建,而是通过创建真正能带动海宁基地建设并能示范推广。2月已通过筛选,择优选取斜桥镇葡之缘家庭农场为创建主体,于5月底完成基础台账建设,6-8月完成实地指导及基地建设提升,四季度完成省、市验收。(三)、推进农业“双强”工作1、紧抓“双强”项目推进。2024年我市农业“双强”项目4个,目前海宁市袁花镇民兴农事服务中心、海宁市黄湾籼粳杂交水稻种子繁育基地已建设完成,正走项目验收程序;海宁市许村葡萄樱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和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桑树种质资源保护圃均按要求建设中。2023年我市5个“双强”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我市申报2025年“双强”项目3个(初步入围2个,海宁市长安镇花卉种植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海宁市盐官镇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其中海宁市长安镇花卉种植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项目已于9月中旬完成省厅组织的视频答辩。9月下旬海宁市长安连丰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省级)、海宁市海洲街道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分别通过省厅验收组的5星级和4星级的初步认定。2、做好成果宣传。通过一年努力,共报送各类农机信息82篇,其中被农业农村部录用2篇,浙江新闻网(潮新闻)录用2篇,省农业厅网页录用46篇,浙农号APP录用3篇,省农业厅官方抖音录用视频3条,嘉兴三农微信公众号3篇,海宁三农微信公众号18篇,海宁日报、海宁大潮网5篇。通过各类媒体宣传,进一步展现我市机械强农成果,增加我市农业工作曝光度。(四)、落实“一县一机”建设为加快关键环节先进适用农机具引进推广,扎实推进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结合海宁市特色花卉产业。我市充分发挥好“土农机”专家冯景良研发成果,对百合种植开沟机和履带式百合种球收获机,在长安镇褚东村建立操作示范基地1个,升级改造百合种球种植开沟机和收球耕地机各1套;推广百合种植和收球耕地机20台,机具已完成研发改造,主体正申请国家专利。(五)、强化农机安全生产1、农机安全检查。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春耕备耕、夏收夏种、秋收冬种、农机年检等工作,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共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13次,检查机具379台套,涉及主体121家,发现隐患16处,并已全部整改到位。2、农机牌证业务。截至目前共办理驾驶证业务47件,牌证业务49件,年检业务232件,年检率99.15%;全年协助公安办理农机驾驶员信息查询业务832件。3、农机安全演练。7月初,在海宁成功举办2024全省农业机械事故暨海宁市收割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通过现场会的召开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向更高水平发展。(六)、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1、兑现购机补贴资金。截至目前,2024年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五批(其中2023年申请1批),共涉及补贴636.8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2.845万元(含国债支付30.99万元),省级资金15.2万元,市级资金258.767万元,涉及机具数量440台(套),秧盘13万只。2、落实购机补贴政策。截至目前,2024年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191份,涉及机具439台套,秧盘16.5万只,涉及补贴资金838.88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357.84万元,省补资金19.72万元,市补资金461.325万元。3、落实大棚提升改造项目。5月下旬,省厅下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7号)文件,我站及时开展政策宣传、需求摸底调查。受理周王庙镇、长安镇2位农户的农业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申请,我站联合属地镇工作人员完成设施大棚提升改造前实地踏勘,拍摄现场照片,绘制设施大棚平面图并对大棚进行编号等工作。我站将及时跟进2个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已完成项目验收,后期做好资金结算工作。(七)、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等文件要求,2024年我市共受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84份,报废机具84台,更新补贴机具20台套,共涉及报废更新补贴资金68.23万元(国债支付)。(八)、兑付农机保险补贴资金2024年共兑付农机保险补贴资金2批次,共涉及补贴机具200台套,补贴资金6.898万元。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农机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春耕备耕、双夏、秋收冬种等农忙时节存在农机安全检查、宣传不到位的情况,需及时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行动,确保农机生产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二)、农机保险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存在购置农机保险的农户对保险政策理解不到位、有偏差的现象,需联合承保单位,加大农机保险政策对农户的宣传和解读。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继续抓好水稻机插秧试点县工作。下一步重点对接各农事服务主体和种植大户,落实分解好任务,争取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二)、抓好2025年农业“双强”项目推进。下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和督促,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同时抓好2026年农业“双强”项目的谋划和储备。推进斜桥镇农事服务中心、盐官镇农事服务中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做好评定指导和服务。(三)、继续开展农机实地安全检验工作,力争全市农机实地检验率达到100%。持续抓好各类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与宣传工作,结合专项整治及日常检查,加大油料存储、捡拾稻穗、有限空间等重点安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力争我市农机生产安全零事故。(四)、推进新一轮购机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调查摸底,推进北斗农机辅助驾驶系统的更换,确保上级资金用足用好。(五)、加强农事服务中心运行和服务的指导,发挥好海宁市农事服务联合会作用,主动对接省内省外机收机插季节差异地区,走出去,引进来,延长农事服务时间,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和收益。做好农机操作人员技能提升工作,组织好农机操作、驾驶、安全生产等人员培训,建立人才储备,参与各项农机人才比武。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11月19日,按规定进行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法定代表人由黄俊杰变更为姚振海。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