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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5-04-10 16:30 信息来源:海宁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定代表人胡云峰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东路548号
开办资金(万元)26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26期末数(万元)26
宗旨和业务范围研究拟订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业务工作检查指导;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管理人事、劳动仲裁员及组成仲裁庭;承担仲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业务指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481068388320Q举办单位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正式立案受理劳动争议1799件,处结1602件,结案率89.05%。共涉及劳动者1868人,用人单位1211家,申请标的19434.34万元,结案标的5715.94万元。其中,受理集体争议(10人以上)5件,涉及职工111人,为劳动者追索经济权益252.41万元。结案的1602件案件中,调解629件,裁决578件,撤诉325件,撤销57件,总结案率89.05%。因不符合受理条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151件。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从案件数量看,仲裁机构共受理1799件,相比2023年同期的1311件,增长37.22%。案件总数进一步攀升,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凸显。(二)从涉案劳动者人数看,共涉及劳动者1868人,相比2023年同期的1419人,同比增长31.64%。(三)从集体争议看,仲裁机构共受理集体争议5起,涉及劳动者111人,平均每起22人,案件总数相比2023年同期的3起,劳动者117人,案件数量增加了66.67%,劳动者总人数减少5.13%,平均每起案件涉案人数减少43.59%。共涉及金额252.41万元,平均每起50.48万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452.33万元,总金额减少44.20%,平均每起涉案金额减少66.87%。从受理的5起集体争议涉及用人单位数量来看(个别用人单位不止一起集体争议),海昌街道2家,许村镇2家,长安镇1家。(四)从涉案企业行业看,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人图12024年各行业立案数量占比图表1涉争议企业所属行业分析行业数量占比行业数量占比制造业51942.26%信息技术352.85%建筑业17013.84%物流仓储312.52%批发零售15112.30%住宿餐饮181.47%其他1098.88%装饰装修151.22%人力资源806.51%房地产业80.65%居民服务483.91%农林牧渔30.24%文化体育403.26%金融业10.08%信息技术352.85%力资源行业案件量较大,在1288起仲裁案件中,共涉及制造加工行业519起,占案件总数的42.26%,共涉及结案金额1609.30万元,主要争议类型为二倍工资、补发工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涉及建筑行业170起,占案件总数的13.84%,共涉及结案金额1695.77万元,主要争议类型为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动关系;涉及批发零售行业151起,占案件总数的12.30%,共涉及结案金额198.13万元,主要争议类型为二倍工资、补发工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涉及人力资源行业80起,占案件总数的6.51%,共涉及结案金额390.92万元,主要争议类型为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五)从案件主要争议看,工伤保险待遇、二倍工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是主要争议原因。图22024年线上立案案件争议争议统计其中,工伤保险待遇争议295起,占案件总数的24.02%;二倍工资争议270起,占案件总数的21.99%;补发工资争议203起,占案件总数16.53%;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争议166起,占案件总数的13.5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争议149起,占案件总数的12.13%;相比2023年同期,随着案件总量的增加,各类型案件都有所增长。(六)从结案方式看,结案的1602件案件中,调解629件,裁决578件,撤诉325件,撤销57件,总结案率89.05%。相比2023年同期结案的案件,结案率基本持平,在案件总量扩大、调解难度升级的客观情况下,仲裁院通过一案三调,主观努力使案件及时结案,并努力提升结案数量,这充分体现了仲裁院践行以调解为主的工作理念,通过友好的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图32024年案件结案方式占比(七)从企业所在地看,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较集中的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许村镇、长安镇、海洲街道。其中,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273起,占案件总数的17.64%;许村镇266起,占案件总数的17.18%;长安镇265起,占案件总数17.12%;海洲街道204起,占案件总数13.18%;另外,马桥144起、黄湾尖山110起、硖石63起、斜桥58起、盐官40起、袁花37起、周王庙29起、丁桥19起。相比2023年同期,增幅较大的有海洲街道增长34.68%、长安镇增长23.98%;同时海宁以外的案件数量相对有减少,相比2023年同期减少60.71%。唯一一个案件数量下降的乡镇是丁桥镇,案件较2023年同期相比减少18件,同比下降51.35%。图4企业所在地情况(八)从委托调解来看,共委托乡镇、街道、开发区调解劳动争议案件525件,当期成功313件(含置换调解书和撤诉),成功率达到59.62%,相比2023年同期委托调解565件,当期成功333件(含置换调解书和撤诉),委托总数下降7.08%,从委托调解成功率来看有所上升,成功率由58.93%上升到59.62%。(九)从自主调解来看,2024年各镇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4675件,相比2023年同期3146件,增长48.60%,调解成功率基本不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案件数量高位运转,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及新生代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是主要原因。2、诉请标的综合化、诉请金额虚高、异常及恶诉等行为增多,免费仲裁及部分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缺失是重要原因。3、企业违法行为通过劳动争议途径解决有增无减,应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减少企业违法风险。4、部分劳动争议类型数量攀升,小微企业主法律意识不强是主要原因。5、仲裁案件地区分布不均,企业集中的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及个体工商户较多的长安镇、许村镇、海洲街道是矛盾多发地。6、制造行业欠薪案件多,建筑行业工伤多也是一大特点。
四、下一步打算(一)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模式。根据省仲裁院的工作部署,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平台、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已经正式上线,前期我们已经要求各镇、街道做好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以及调解员聘任的相关基础工作,也上报了管理员,下一步我们将会按照部里、省院的通知,按要求按步骤做好线上调解、视频调解等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二)提高自主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及时调处劳动争议,要将事前预防和事后调解有机结合,把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劳资矛盾多发易发企业,要及时开展预防工作,通过下厂指导、书面建议等方式,切实减少劳资矛盾发生的可能性。对于经常利用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二倍工资,或者“恶意仲裁”的劳动者,各镇要对所属辖区企业进行用工风险提示。(三)提高委托调解成功率。各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在接到委托调解案件后,要及时与案件主办仲裁员联系,就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调解进度进行沟通,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调解成功的,及时通知仲裁员,调解成功的,制作好调解协议、委托调解复函等文书。(四)做好集体争议调处工作。集体争议的调处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当前上级部门对维稳工作空前重视的情况下,各单位要将集体争议调处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劳动报酬类集体争议,在申请仲裁之前,要做好欠发工资的确认、仲裁申请文书的制作,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及时和法律援助中心、当地司法所沟通,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市仲裁院,避免出现“劳动者两头跑”的现象。同时在前期欠发工资的确认工作过程中严格审查,确保工资数额真实,避免部分员工或单位利用集体案件的机会浑水摸鱼、虚假仲裁。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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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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