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海宁市袁花镇自然资源所 | 法定代表人 | 钱利江 |
住所 | 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梨园村双百路8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0 | 期末数(万元) | 10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和处理等工作;参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开发利用和确权登记等工作;参与袁花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袁花镇做好耕地保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监管、信访调处、法律宣传等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81MB1A2541XJ | 举办单位 |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强化耕地保护,全力推进土地开发整治1.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一是加快推进彭墩村省级项目进度,已累计搬迁266户,建设用地复垦立项297.8亩(验收84.7亩),垦造耕地立项29.6亩(验收8.75亩),安置用地已全部解决,按照验收要求需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和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二是加快推进龙联等3村省级项目实施,已立项累计搬迁771户,建设用地复垦立项916.8亩(验收483.7亩),垦造耕地立项314.2亩(验收240.2亩),已搬迁农户安置用地已基本解决,需加快推进各子项目的实施。2.加快推进垦造耕地项目实施。列入2024年立项垦造任务的2023年龙联等村项目51亩、双丰等村项目68.4亩,镇西等村58.9亩,红新等村49.2亩,2024年立项濮桥等村67.1亩、双丰等2村32.7亩,合计上报立项面积327.4亩,完成市补充耕地立项任务230亩的142.3%;已上报验收双丰等2村28.26亩、镇西等村40.85亩、红新等村19.85亩、双丰等村49.13亩,龙联等村46.92亩、濮桥等村50.4亩,合计上报验收面积235.41亩,完成市新增补充耕地验收任务230亩的102.4%.3.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2024年立项上报龙联村等3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96.08亩、彭墩村周家场复垦65.51亩、谈桥村永利一组复垦26.41亩、镇西村陈家兜复垦53.81亩、镇西村胡马场复垦71.92亩、镇西村等2村复垦74.06亩、红新村祝家场复垦70.72亩等7个项目共458.51亩;新袁村南庄复垦新增耕地25.04亩、镇西村吴家浜复垦新增83.80亩、双丰村等3村复垦新增83.98亩、谈桥村永利二三组复垦新增47.64亩、龙联村等4村复垦新增28.63亩、龙联村金家木桥复垦新增30.71亩、东风村等10村复垦新增41.1亩、龙联村牛坟湾复垦新增117.11亩通过省厅验收,合计上报验收面积458亩,完成市验收任务320亩的143.1%;推进实施彭墩东金桥复垦142.6亩、长啸村等2村复垦47.02亩。4.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根据海政函【2024】56号批复,袁花镇红新村等4村千亩方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总面积5081亩,整治前耕地面积3404.8亩,整治后耕地面积3650亩,要求完成建设用地复垦172亩,耕地功能恢复73.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1255.3亩,按进度要求完成70%正在实施中。5.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到实处。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守住耕地红线,根据袁政【2023】1号文件要求,落实村级田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巡查员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并通过“耕地智保”系统进行报告,提醒各村及时完成巡查及处置任务要求。(二)强化批后监管,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1.推进落实建设用地供应。完成嘉元新材料、G525国道、万鹿针织、森杰、瑞普、恒丽、托博陶瓷、红晓路、紫薇快速路等17宗项目供地235.18亩;完成集体使用村民建房供地30宗,面积468.87亩,合计已供47宗面积704.05亩,完成市年度供应任务480亩的146.6%。2.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围绕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核实地块再开发情况,完成龙飞集热管零地技改折合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10.4亩,彩虹照明拆除重建退二优二面积5.41亩,先锋铝塑新建车间二零地技改折合12.8亩、忆方新材料新建车间三技改折合11.05亩、福龙针织新建车间二技改折合7.73亩、沪明塑钢新建车间四技改折合9.55亩、金通光能新建3号车间技改折合4.38亩,同欣经编转让给翔宁新材料22.97亩,合计已完成84.29亩,完成市年度任务50亩的168.6%。3.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市任务要求消化2009-2023年批而未供200亩,实际消化完成2023年计划19批次村民建房10.1534公顷,2023年计划24批次1.6543公顷,2017年计划17批次0.2086公顷,合计消化180.2亩,完成市年度消化任务200亩的90.1%(主要是长益组区块征迁、崇教寺处罚、红晓四组5户未拆除等原因未供地);跟踪批后监管系统项目开、竣工情况,完成嘉兴专项行动应开工项目9宗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应竣工项目10宗已竣工10宗,竣工率为100%;完成规划及用地核验10宗,用地面积13.1415公顷,规划核实建筑面积198763.1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宗,用地面积17.0717公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面积287389.7平方米。4.服务保障民生用地。村民建房完成审批858户,均为危房保障户,用地面积83970平方米;同时,做好2023年度717户村民建房档案归档。(三)强化土地监察,全力抓好执法维稳工作1.落实变更及例行督察违法整改工作。完成2023年变更调查耕地流向建设用地涉及新发违法占用耕地双丰村停车场0.42亩、红晓村施工工棚0.52亩整改工作;完成例行督察违法违规非农建设整改图斑6个21.1亩、耕地及永农非粮化整改1个1.9亩。2.落实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整改。完成6月省级卫片执法检查图斑56个329.57亩的外业实地举证,并对22个堆土、堆放泡沫等图斑完成整改和省厅反馈8个图斑核实整改重新举证工作;完成7月部级13个331.68亩卫片图斑实地外业举证及核查整改工作;完成变更联动卫片执法137个图斑外业举证、内业审查及图斑校对填报,落实43个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3.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查核实各类信访问题,确保问题消除在萌芽,及时答复及处理信访5件。(四)夯实基础,全力抓好调查确权、规划调整等相关工作1.至2023年底技术单位已交付下发村证书11785本,落实技术单位加快错误修正、变更登记、日常登记等工作。2.做好202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683个图斑内业核实、外业实地举证及整改核实工作;完成2024年度520个变更调查图斑落实举证及内业校对核查工作。3.对接14个村村庄布点方案并优化调整,完成城镇开发边界校核、边界外存量建设用地核对及新增零星城镇用地需求补充完善工作,并对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方案公示及听证公示,完成乡镇级规划报批前期相关工作。4.开展农村回迁安置及历年预征土地情况调查。(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紧紧围绕局和镇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总要求,建立属地为主的人员管理机制,一是传达学习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作风效能廉政守纪承诺书、安全生产、信访目标、保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所内人员工作要求和岗位职责,落实干部分级谈心谈话、廉政风险排查填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增减挂钩及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各村进度不一,需督促各村加快实施进度。2.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不足,需加快收储及城镇有机更新。 |
四、下一步打算 | 1.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划定的“三区三线”规划成果要求,做好项目用地、村民建房用地要素保障工作。2.严格耕地保护,围绕全域整治村农房搬迁集聚任务要求,督促各村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等各子项目的土地整治实施工作。3.强化要素保障,努力腾退收储盘活存量,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同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加强批后监管,确保项目应开尽开、应竣尽竣。4.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持续做好部季度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图斑的监督检查;落实土地例行督察核查和整改工作。5.加强农房不动产确权遗留户资料审查、错误修正、变更登记及日常登记,加快农房不动产发证应发尽发。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获2024年度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综合考核优秀自然资源所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