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海宁市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农发〔2019〕5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5户低收入农户进行2024年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贴息金额合计8486.67元,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1日—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573-87635723(市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科)、0573-87292263(市财政局农业科)、0573-87288661(纪检组)。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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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海宁市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农发〔2019〕5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5户低收入农户进行2024年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贴息金额合计8486.67元,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1日—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573-87635723(市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科)、0573-87292263(市财政局农业科)、0573-87288661(纪检组)。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日 |